区委第四巡察组向小董镇党委及所辖17个行政村(社区)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1日至2日,七届区委第二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向小董镇党委及所辖17个行政村(社区)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马相儒出席反馈会议,并就巡察整改提出要求。区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张戈代表巡察组向小董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和小董镇党委及所辖17个行政村(社区)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小董镇党委书记姚业海和17个行政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分别在反馈会上作表态讲话。
2022年4月25日至7月22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小董镇党委及所辖17个行政村(社区)党支部开展常规巡察。巡察组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法依规依纪开展巡察,顺利完成工作任务。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先后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并对巡察成果运用等提出了明确意见。
张戈指出,小董镇党委及所辖17个行政村(社区)党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的领导作用持续发挥,政治生态不断向好,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小董镇党委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不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推进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步伐迟缓,统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不严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推进区域发展不精准,提升人居环境和乡村风貌有弱项,管理社会综合事务和维护社会秩序有不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不坚定,纠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不真为,践行为民服务的责任不尽责;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力度不大,推动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步伐跟不上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还有偏差,纪委落实监督执纪责任突显盲区,落细党建主体责任存在不足,坚持民主集中制仍有差距,管理监督教育党员干部不够严紧,压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不力等。
17个行政村(社区)党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党的政治建设弱化,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不严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差距,壮大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乏力,整治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不够有力,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不到位,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还有发生,履行工作职责不力,落实管理制度不严谨,执行民主决策机制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落实基层党建主体责任不力,党组织凝聚力、组织力、执行力欠缺,基层党建工作落实不到位,管理教育党员有缺位,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缺乏担当,整改任务完成不彻底等。
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小董镇党委及所辖17个行政村(社区)党组织一些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移交纪委监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处理。
巡察组向小董镇党委及所辖17个行政村(社区)党组织提出建议:一要全面落实和发挥党的领导作用,坚决执行上级的决策部署;二要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大力纠正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三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凝聚力、组织力和号召力;四要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整改各项工作的落实。
马相儒传达了区委书记黄治华对本轮巡察工作提出“注重反馈整改,注重成果运用,注重建章立制”的要求,并对小董镇党委及所辖17个行政村(社区)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强调:一要强化政治担当,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性;二要强化整改责任,不折不扣落实整改任务;三要强化整改成效,按规定及时报送材料。
姚业海代表小董镇党委作表态发言,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正确认识巡察整改;二是聚焦问题,立行立改,积极推进巡察整改;三是注重结合,一体推进,深度推进巡察整改。17个行政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也就整改作了表态发言。
区委第四巡察组有关成员,小董镇党委、政府、人大“三套”班子成员及其他区委管理干部,各村(社区)“两委”干部等出席会议。小董镇各站(办、所、中心等)正副职干部,镇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支部书记、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镇村其他党员、干部、职工和离退休老同志代表等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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