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区纪委监委“谁管理谁普法”任务措施清单(主管部门类)
2022年区纪委监委“谁管理谁普法”任务措施清单(主管部门类)
填报单位(盖章):中共钦州市钦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填表日期:2022年7月26日
单位名称 |
普法内容 |
普法对象 |
主要措施 |
具体活动内容 (线上、线下、场次) |
完成时限 |
责任部门 |
责任人 |
联系方式 |
中共钦州市钦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 |
全区纪检监察干部 |
加强学习教育和宣传,通过干部职工会议、举办业务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对监察法及实施条例的学习宣传。
|
1.年内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 2.通过钦北区纪检监察网开展宣传不少于1次。 |
2022年12月31日 |
预防宣教室、办公室 |
仇升、 陈洁玲 |
3686913、3686839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 |
全区纪检监察干部 |
加强学习教育和宣传,通过干部职工会议、举办业务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对监察官法的学习宣传。 |
1.年内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 2.通过钦北区纪检监察网开展宣传不少于1次。 |
2022年12月31日 |
预防宣教室、办公室 |
仇升、 陈洁玲 |
3686913、3686839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
全区公职人员 |
加强学习教育和宣传,通过干部职工会议、举办业务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对政务处分法的学习宣传。 |
1.年内开展以案普法、警示教育等活动不少于1次; 2.通过钦北区纪检监察网开展宣传不少于1次。 |
2022年12月31日 |
预防宣教室、办公室 |
仇升、 陈洁玲 |
3686913、3686839 |
上一篇: 钦北区纪检监察第二党支部:开展系列活动庆“七一” |
下一篇: 中国共产党钦州市钦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